我同學宏恩在芝加哥新買的房子,30年老房子一間,但是位於芝加哥市郊很好的一個區域叫做Naperville,周遭生活機能十分完整,宏恩的老婆去芝加哥的銀行上班也只要搭車去坐火車即可,不需要像現在必須每週週末才能回他們遙遠的家,雖然他們現在的房子很大很舒適,但是距離芝加哥及他們的教會遙遠,因此搬進芝加哥是唯一方法,變成每天宏恩得要開車去遙遠的公司上班就是!不過如此可以兼顧家庭跟工作,不都是現在新婚家庭一直在考量及衝突的最佳解?

週六去幫宏恩刷油漆,畢竟上一任屋主的喜好跟我們不盡然相同,但是沒戴手套的我們三個人,刷到晚上,雙手都腫起來了!可能是油漆過敏吧......不過分享他們即將搬進新家的那種喜悅感覺,真是令我感到十分開心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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